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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制造综合实训中心实验耗材与设备维修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一条  实验教学耗材的范围

实验教学耗材是指智能制造综合实训中心教学、学生毕业设计、仪器设备及设施制作、维护保养、维修和管理等需要。

第二条  实验教学耗材的采购

智能制造综合实训中心依据学期实验教学执行计划,按实验教学需求上报耗材计划,经智能制造综合实训中心负责人审核和校领导审批后,由智能制造综合实训中心集中采购。

第三条  实验教学耗材的管理

1、智能制造综合实训中心管理员必须建立耗材明细账、领用材料登记簿,指定专人保管和登记,要做到记录及时、准确、账物相符。

2、智能制造综合实训中心管理员要按时编制耗材进出仓月报表,每半学期进行一次账、物核对检查,并及时补充实验耗材。

3、智能制造综合实训中心管理员要对保管的耗材安全负责,耗材摆放要整齐、有序,保持清洁卫生,做好防火、防盗、防潮、防鼠和防蚁工作。

4、智能制造综合实训中心要定期检查耗材发放和保管等工作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对管理不善而造成的损失按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四条  实验教学耗材的调拨、损坏、丢失

1、实验教学耗材内部调拨,须经智能制造综合实训中心审批,由调入、调出单位管理人员办理调拨手续,按财务处有关制度执行。

2、实验教学耗材损坏和丢失等责任事故,按教学事故来处理。

第五条  实验设备的保养维修

(一)  为进一步加强智能制造综合实训中心仪器设备的管理,提高仪器设备的保养和维修水平,确保检修工作安全、有序地进行,满足学校教学和科研的需要,特制定智能制造综合实训中心设备维修管理办法。

(二)  仪器设备维修范围

1、范围为智能制造综合实训中心的仪器设备。

2、凡仪器设备由于自然损坏或使用不当等原因,致使仪器设备失灵或性能下降,已不在保修期内的。

3、凡在保修期内正常损坏的仪器设备,智能制造综合实训中心人员可直接或通过设备采购人员与厂方售后服务部门取得联系,以求及时保修。

4、大型精密仪器设备和原则上贯彻谁产谁修的原则,由智能制造综合实训中心人员可直接与生产厂家联系,进行保修或维修。

(三)  维修办法

1、设备管理人员应做好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工作,以及定期对设备进行检查,主要内容包括:仪器设备运转情况,检查与测定仪器的精度,检查智能制造综合实训中心教学仪器的防漏、防尘、防爆状况与措施等。

2、维修工作应本着按质按时、节约资金的原则进行,维修工作主要采取自修(各智能制造综合实训中心日常维护保养及小修);送修(仪器送仪修科修理);上门修(笨重仪器设备);来校修(校外修理人员);校外修(仪器设备送校外修理)等多种方法。

3、实验教师发现仪器设备运行故障,应立即终止实验。带电实验应立即切断电源,防止故障扩大,并按要求详细记录故障发生的时间、起因、故障现象等信息。严禁擅自拆卸和改造仪器设备。并及时向智能制造综合实训中心管理人员汇报。

4、在免费保修期内的设备发生的故障,智能制造综合实训中心人员可直接或通过设备采购人员与厂方售后服务部门取得联系,以求及时修复。

5、在保修期外的设备发生的故障,由智能制造综合实训中心管理员进行认真检测并把故障情况报给智能制造综合实训中心。若需要特殊修理配件,智能制造综合实训中心与智能制造综合实训中心联系,再进行维修。

6、智能制造综合实训中心损坏的仪器设备,首先要立足本智能制造综合实训中心自行修理。智能制造综合实训中心工作人员必须具备对所管仪器设备需要的理论知识和维修技术,并在实际工作中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和技术。本智能制造综合实训中心确实无力修复,则由智能制造综合实训中心管理人员将仪器送往智能制造综合实训中心修理或请修理人员上门修理。无论送修或上门修都必须先到智能制造综合实训中心填写仪器修理申请单,不填写修理单将不予受理,无仪器设备编号的仪器设备一般不予修理。

7、凡需请校外维修人员来校修理或送往校外修理,同样必须先到智能制造综合实训中心办理报修手续,填写修理单,经智能制造综合实训中心同意后方可实施。

8、智能制造综合实训中心在期末时应对实验仪器设备作一次全面的检查,及时做好维修保养工作,损坏的仪器要及时组织技术力量自修或送修。智能制造综合实训中心要全面了解情况,指导各智能制造综合实训中心做好维修工作,并积极承担技术复杂的维修任务,保证新学期教学、科研、智能制造综合实训中心工作的正常进行。

9、凡属教学、科研所用的制冷设备以及计算机、大型精密仪器等发现损坏后,各智能制造综合实训中心人员不可自行向外送修或请人来校修理,有关的修理业务一律由智能制造综合实训中心统一管理。

10、仪器设备的维修必须认真作好维修记录。

第六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智能制造综合实训中心负责解释。(一)实验设备的保养制度

1、所有仪器设备贯彻专人负责、预防为主、经常保养,及时检修的原则。仪器设备的维护、保养、调试、小修是实验员的职责。

2、日常保养:是指按仪器的操作与管理规程所进行的例行保养。主要项目包括对仪器的外部清洁、润滑、紧固和外观检查等。

3、一级保养:此项目是由设备的外部进入到设备的内部(全局性的清洁、润滑和紧固),它主要包括对一般性可解体(如拆外壳)保养的仪器作局部解体检查和调整,对整个仪器的通电试运行或驱潮等内容。

4、在不影响工作前的提下,必须定期对自己所管理的仪器进行保养维护。除日常保养外,每月应进行一次对主要仪器的一级保养。对清洁度和温、湿度要求较严的仪器(含特殊药品、动植物标本等),除日常保养外,应经常检查这些设备使用和存放环境的状况。防尘、调温、去湿、防腐蚀、防虫、防震等。特殊要求的仪器必须按说明书、尽可能使用专用材料进行维护保养。每学年结束前,结合对仪器的盘查工作,分重点地对各类仪器、材料进行一次一级保养。

5、对于计算机软件方面,管理员需要定期检查计算机及相关设备的运行情况,查看计算机系统文件、应用软件有否改动和删除;维修人员定期对单机、网络进行测试、杀毒。

(二)设备的维修制度

1、仪器的修理是指修复由于正常或不常因素(如使用、保养不善的人为因素等)引起损坏的仪器设备,使之恢复(基本恢复)到原来的技术状态。

2、修理工作原则上由实验员承担,但由于各人的维修技术能力不同,因此凡需要拆卸、换件或大修理的仪器,必需报请智能制造综合实训中心审批,请专业公司进行维修。

3、仪器设备出现故障,应马上停机,防止故障扩大,并记录故障发生时间、原因、详细记录故障现象。

4、凡发现仪器出现不属于保养范围之内的故障时,应立即停止使用,严禁擅自拆卸和改造仪器设备。报请智能制造综合实训中心负责人,经审核确定故障程度和修理人员后,方可进行修理工作。修理工作结束后,报告智能制造综合实训中心负责人或物资科,经有关使用人员验收签字后,修理工作结束,仪器投入使用。

第七条  实验耗材与维修考核

正确使用,认真保养仪器设备并能排除一般故障是实验员的基本职责,是体现智能制造综合实训中心实验能力的指标之一,是衡量实验人员工作责任心、工作业绩和业务水平的依据之一。实验员必须认真掌握仪器的结构、工作原理和维护保养,并能排除一般故障。这对提高仪器设备的利用率和耐用期,保证仪器设备处于最佳工作状态,提高教学质量有着重要意义。

1、各智能制造综合实训中心应将设备器材每月的维修费用一一统计,作为智能制造综合实训中心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智能制造综合实训中心会同财务部根据年度维修费用情况和设备使用情况,制定各智能制造综合实训中心总体维修费用。年终统一考核。

2、每月对每个智能制造综合实训中心设备应进行一次完好率检查,评定智能制造综合实训中心设备总的完好率,通报结果。

3、每学期度对智能制造综合实训中心进行一次全面考核,包括各项记录、统计数据,评定智能制造综合实训中心设备的管理和维护、维修情况。报智能制造综合实训中心作为相关考核依据。